保险取消的权力:按《保险合同法》§ 8 Abs. 2 Nr. 2 的规定

撤回权

您可以在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例如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撤销您的合同声明,无需说明理由。该期限从您收到保险单、 包括一般保险条件在内的合同条款、根据《保险合同法》第 7 条第 1 和第 2 款以及《保险合同法》信息税条例第 1 至 4 条规定的进一步信息开始计算并且此说明在每种情况下都以文本形式显示。请您一定及时发送撤销要求,以满足撤销保险的截止日期。 7为保证能够如期撤销合同,请您及时将您的撤销信寄到以下地址:

Würzburger Versicherungs-AG
c/o DR-WALTER GmbH
Eisenerzstraße 34
53819 Neunkirchen-Seelscheid

电话: +49 2247 9194-0
传真 : +49 2247 9194-40
电子邮件: info@dr-walter.com

取消的结果

合同一旦成功撤销,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撤销期限结束前的已提供的保险保护, 保险人有权获得截止到合同撤销时刻已生成的保险费用的部分。 但对于上述部分之外的已交纳的保险费用, 保险人须予以退还。

您可以用以下写法来撤销已签订的合同:

在此,我撤销已签订的合同。
保险号码:
投保日期:
投保人姓名:
投保人住址:
投保人签名(仅限于使用书面通知时):
日期:

特别提示

如果在您行使撤回权之前双方已根据您的明确要求完全履行了合同,则您将不能再行使撤回权。